學校健康飲食政策

政策聲明︰

本校致力向學生、教職員及家長持續推廣健康飲食的重要性,建立一個健康飲食的環境,鼓勵他們養成良好飲食習慣,並在生活中實踐。

本校將執行下列措施以落實上述政策聲明。

 

行政措施︰

  • 學校委任最少一名專責人員統籌一個包括家長的委員會或小組,協助制定及執行健康飲食政策。
  • 每學年向教職員、家長和學生通告學校健康飲食政策及各項措施。
  • 每學年檢視和修訂學校健康飲食政策及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。
  • 向負責健康飲食在校園的老師提供支援,以便有充分的時間籌備活動及參與相關的培訓。

 

午膳

  • 選擇午膳供應商時,需優先考慮午膳餐盒的營養素質,具體方法是參考《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》。
  • 與午膳供應商所簽訂的合約中,必須訂明所有餐盒根據衞生署編製的《學生午膳營養指引》(最新版)製作。
  • 每月向學生和家長公佈菜單前,學校需事先檢視菜單,確保不含「强烈不鼓勵供應的食品」和不供應甜品的餐款。
  • 每月向學生和家長公佈已核准的菜單,包括營養資料,讓他們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選擇。
  • 每月選一週連續五個上課天監察所有午膳餐盒是否符合《學生午膳營養指引》(最新版),可利用或參考衞生署提供的「學校午膳營養素質評估及回應表」作出記錄,向午膳供應商反映監察的結果,要求作出改善。該記錄應保存直至午膳供應商合約完結。
  • 鼓勵帶飯同學的家長參考《學生午膳營養指引》(最新版)製作餐盒,强調午膳提供最少一份蔬菜、不含「强烈不鼓勵供應的食品」,例如油炸食物或鹹蛋、鹹魚等及不供應甜品。
  • 如發現學生自携的午膳不符合健康飲食的政策,學校將採取與家長協定的措施處理。
  • 提供舒適的環境及充裕的時間給學生及教職員進食。
  • 推廣吃水果的習慣,與午膳供應商及家長擬定水果供應的安排(學生自行携帶/午膳供應商提供),令學生在校內每天食用最少半份水果。

 

小食(包括食物和飲料) (本校不設小食部,故第一、二和五點不適用)

  • 選擇小食供應商時,需優先考慮小食的營養素質,具體方法是參考衞生署編製的《學生小食營養指引》(最新版),禁止售賣「少選爲佳」的小食。
  • 每學年2次監察小食部和自動售賣機所有貨品,確保不售賣「少選爲佳」的小食,具體方法是利用衞生署提供的「學校小食營養素質評估及回應表」作出記錄,向營運商反映監察的結果,要求作出改善。該記錄應保存直至營運商合約完結。
  • 鼓勵家長參考《學生小食營養指引》(最新版),切勿提供「少選爲佳」的食物和飲料,例如薯片、朱古力、牛油曲奇等高油、鹽、糖的食物,家長可預備新鮮水果、水煮蛋或原味餅乾等的健康小食,强調小食是當感到肚餓時才需要和不應影響下一餐的胃口。
  • 禁止在校內推廣「少選為佳」的小食及拒絕接受有關製造商贊助校內活動。
  • 要求小食部及自動售賣機推廣「宜多選擇」小食,擺放「宜多選擇」小食在當眼的位置。
  • 鼓勵學生多喝清水,確保學生能享用安全飲用水。
  • 如發現學生自携的小食不符合健康飲食的政策,學校將採取與家長協定的措施處理。
  • 不要以食物作獎賞,避免與健康飲食的習慣及信息違背。

 

教學及宣傳

  • 每學年推行至少一項推廣健康飲食的活動,特別是促進家、校、社合作的活動。
  • 校方積極參考可信的營養教育資料,例如衞生署或相關學術或專業團體發出的資訊,學年內向家長和教職員提供營養教育,提高他們對健康飲食的認識與關注。
  • 將營養教育編入教學大綱。
  • 鼓勵家長和教職員以身作則,於日常生活中實踐健康飲食的習慣,作學生的良好榜樣。
  • 鼓勵學生每年到衞生署學生健康服務中心接受包括體格檢驗、與視力、聽覺、脊柱等有關的健康服務。